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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构建线下网格化代办服务体系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7/7/17 15:52:49 人气:2610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求,沂源县采取“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思路,以村民事务代办为依托,从人员、代办场所及硬件设施等基本要素入手,建立了协调配合的代办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了“群众有需求、干部有服务”。

一是建立三级代办服务机构。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代办服务窗口,镇(街道)、村(社区)整合党员、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和群众接待大厅、群众访谈室等人力、场地及设施资源,分级建立群众事务代办服务站(点),统一代办场所标识,配备电脑、高拍仪、桌椅柜台等便民服务设施。

二是健全代办员队伍。整合镇(街道)责任区干部、联村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会计、大学生村官、民生联络员、调解员、安全员等力量,在全县12个镇(街道)633个村健全完善代办员队伍,无偿及时地为村民提供代办服务。

三是完善代办服务管理制度。首先明确代办范围,积极与县委组织部门、县政法部门对接,参照其推行的干部事务代办事项和《淄博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在将涉及镇级21个部门的230项便民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村级事务代办事项。目前已明确了证照办理、缴费报销、公益服务、民情诉求、政策咨询等6大类65个小项代办或协办范围。下一步,根据实施情况,继续充实和完善代办范围和事项;建立健全代办服务站(点)管理和代办员工作职责、值班出勤、代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办结反馈、服务行为规范等7项制度;公示代办员、代办事项、代办流程,方便群众委托代办,使得“办事有人找、代办有遵循、服务有章程”。

四是规范代办流程。健全“问事—受理—承办—回复—建档—公示”六大工作流程,实行村民事务代办员在代办服务站(点)坐班制度,对群众上门求助的代办事项实行即接即办;同时,健全受理、承办、办结台账,方便办事群众查询,从而有效提高了代办服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