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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四化”规范涉企收费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7/11/14 17:40:05 人气:2024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税降费的工作部署,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为优化政务环境奠定良好基础,山东省周村区坚持“四化”规范涉企收费。

一是源头管控“严格化”。在放管服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从源头上深化政府收费管理,降低企业成本。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收费(基金)减、缓、免、取消或停收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要求各部门、单位不准在政策规定以外进行涉企收费,对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涉企收费“透明化”。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动态公示制度。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编制《2017周村区区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凡不属于《目录》公布范围的,一律不得收费,现执行的收费项目,全部在省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区政务网站、区财政网站进行公示, 打造“阳光收费”。

三是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化”。印发《周村区2016年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管理目录》(周价字〔2016〕25号),对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的服务价格,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竞争不充分的中介机构服务价格和其他服务价格,分类规范并进行动态管理;对上级下放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及时承接到位,实现无缝对接;及时制定出台区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规范化。

    四是中介服务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彻底化”。 2016年,区民政局对全区登记在册的203家中介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了全面摸底,积极制定印发《周村区中介服务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周政办字〔2016〕52号)和《周村区中介服务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周政办字〔2016〕56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注销、变更办公地址等方式,将人员财务、职能、机构与业务主管彻底脱钩,我区中介服务类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