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起,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进行年度审核、公示。现就有关年度审核、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内容
人员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的范围: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和纳入人员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称机关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的主要内容:在编人员数量及人员名单、提前离岗和转为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数量及人员名单。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3年5月)
1、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工作方案。(5月24日前)
2、印发《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年度审核、公示工作的通知》。(5月30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
1、信息收集。各部门根据下发的《通知》要求,对照本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核对,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填写《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或《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并录入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6月15日前)
2、信息审查。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携带经主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和《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等材料,报市编办人员编制管理科进行审核。(6月25日前)
3、信息公示。相关公示内容审核通过后,同时在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五天。同时,市编办通过365bet娱乐场在线将纳入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向社会公示。(6月底前)
(三)总结阶段(2013年6月)
公示工作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等工作。(6月底)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稳妥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为确保人员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单位)在报送人员信息时,要同时提供2012年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榜复印件,并注明2012年机构编制实名制审核、公示后新增和减少的人员。各部门(单位)对因工作人员增减而未办理增减编制手续的,抓紧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备案手续。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增加人员以及虚报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可通过12310监督电话向机构编制部门举报投诉。
联系电话:市编办人员编制管理科2791870 2791867
附件:1、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
2、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公示榜
3、人员编制实名制信息审核批次表
2013年5月24日
附件下载:/Upfile/201364/20130604600983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