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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7/9/19 17:18:55 人气:2125

 

淄编办发〔2017〕36号

 

各各科、室、局、中心:

现将《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和《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破解 “落实不力”问题的意见》(淄发〔2017〕15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破解“落实不力”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编办发〔2017〕30号)安排,确定从2017年9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以及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暨放管服改革研讨推进会议关于狠抓落实的部署要求,以切实转变作风、破解“落实不力”问题为主线,全面排查和整治在执行上级政策、行政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等“落实不力”问题,坚持全员参与、标本兼治、奖惩并举,推动形成常抓常管、常管常严的工作机制,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证。

二、整治重点

(一)“慢落实”问题

1、行动迟缓。对中央、省市编办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坚决,面对各项改革任务的紧迫感、主动性不强,习惯于“等、靠、要”,主动办、马上办的劲头不足,直面矛盾和问题的勇气不足、能力有限,惰于为解决问题想办法、出实招,错失发展机遇和问题解决最佳时期。

2、效能不高。融入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对各项改革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按照“三最”城市建设要求,对各部门单位服务不到位,对依法依规应办事项该办不办,急事慢办,拖着不办;科室间信息共享不顺畅,导致出现多方跑腿,甚至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3、推诿怠惰。责任心缺失,对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落实不积极,涉及多部门、多科室参与的综合改革、管理事项,往往推诿扯皮,导致事情久拖不决;落实“五种意识”不坚决不彻底,不敢担当、不愿创新,“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遇事过多考虑本科室利益,衔接配合不顺畅,影响面上工作。

(二)“不落实”问题

1、有令不行。对中央、省市编办各项工作部署、复杂的体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过分强调客观理由,不敢迎难而上,习惯于“等省里部署、看外市情况”,求稳怕变、讨价还价,不经请示汇报,擅自搁浅。

2、有禁不止。党纪意识、法制意识、底线意识、纪律意识不强,无视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原则性,超越机构编制权限增设机构、增加职数,对明令禁止的事项,变调、减力,甚至顶风而上。对不符合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向的事项,调研不充分,只顾眼前,形成新的问题。

3、监管不力。在推进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和改革创新任务中,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重部署轻落实、重审批轻监管,对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和解决不及时,缺乏有效的监督反馈,实际上助长了问题的产生、延误了问题的解决。

(三)“假落实”问题

1、敷衍应付。抓工作凑合事、应付事,对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水平低、效果差;对机关党建、文明单位创建不重视,降标准、减力度、打折扣,做表面文章。

2、照搬照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结合实际特别是区县、乡镇实际出台针对性措施少,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满足于印发文件、传达精神,实际改革推动不力、落实不好,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上下一般粗。

3、弄虚作假。在推进各项改革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侥幸心理,为维护当前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开口子,打擦边球、自以为是。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先进、对标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宗旨观念、艰苦奋斗、担当作为教育,推动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三会一课”等渠道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党规党纪,认真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刘家义书记关于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刘维寅主任在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暨放管服改革研讨推进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周连华书记《在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在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老工业城市全面振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破解“落实不力”问题的意见》《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引导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坚持三个不能、做到三个带头、坚守五条底线”新要求,提升思想境界和工作标准,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11月20)

1、查摆问题。要坚持“从工作上找问题,从思想上找原因”,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开展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区县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结合开展主题党日、党性体检,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基层的意见建议,引导党员干部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列出全办问题清单。在查摆过程中,要坚持上下联动,对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进行全面排查;要敢于揭短亮丑,正视不足,把问题查准找实,把思想根源剖深析透,使问题整改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注重从机构编制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点入手,找准切入点、发力点,确保工作更具实效。

2、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提出具体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落实销号制度,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吸纳,整改完成的要及时销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11月10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要强化时限要求,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限,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条逐项向前推进,直至问题解决。

(三)督导检查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

1、加强督导检查。12月10日前,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科、室、局、中心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紧盯权力集中的敏感部位以及通过征求意见、走访座谈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方面,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回头看”,切实把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要于12月15日前形成督导检查报告,经主任办公会议同意后,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和反馈。

2、督导检查重点。一是《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破解“落实不力”问题的意见》《淄博市编办关于印发<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破解“落实不力”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传达贯彻、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宣传教育等落实情况。二是“落实不力”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主要包括问题排查、工作台账、整改措施和执行情况等。三是“落实不力”问题整改实际成效,通过督察检查、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方式,对自查自纠是否扎实深入、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有效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价。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落实不力”问题的特点和规律,深刻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举措,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把整治“落实不力”问题作为持续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重点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和“慢落实”“不落实”“假落实”问题。督导组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杀“回马枪”。各科、室、局、中心“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市编办综合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调度工作,市编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带头示范;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负直接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编办信息平台、各类报刊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机构编制系统抓落实和解决“落实不力”问题的部署举措,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发挥引领作用,充分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和“落实不力”问题解决的监督,对查处的“落实不力”的人和事公开曝光,警醒身边人。要把“落实不力”自查自纠作为谈心谈话的重要方面,班子成员要加强与机关干部谈心交流沟通,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更好地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严肃追责问责。严格党规党纪、组织处理等问责措施,对发现的各种“落实不力”突出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能够按时整改到位,且不涉及违法违纪的,可免于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重视、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的,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附件:1.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淄博市编办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配档表

 

附件1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任书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副组长:李克忠  市编办副主任

        迟文质  市编办副主任

        韩  磊  市编办副调研员

        魏衍新  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局长

        蒲延章  市编办副调研员、行政机构编制科科长

 

附件2:/Upfile/2017/9/25/2017092562458677.xls